我對小說與詩並稱雙絕的文學大師充滿孺慕之情。在文學史上,找出這樣的人,就像找到美麗的左旋螺一般可喜。至今我只發現歌德,詩獨步古今,小說也領一帶風騷。本世紀的巴斯特納克,半生做詩人,老來寫「齊瓦哥醫生」見重文壇,也算一絕。至於雨果,小說不如詩作堪為宗師;DH勞倫斯與哈代,詩太白,不如小說有深意、富震撼力。
很多寫小說的,都曾經技癢,試作一兩首詩。在他們認為,寫過動輒上萬言的小說,寫起詩來,大不了是牛刀殺雞,大有餘力。可是往往寫出來的不是詩,而是分行排比的小說場景。難道說,詩,真是情有獨鍾的名媛,不屑衣冠瑰偉的豪門公子嗎?以我的感覺,確是如此。
我也寫過幾首發育不全的詩,有兩首曾蒙報章雜誌刊載,也算是「兩首詩人」吧。在我的經驗裏,小說與詩的創作歷程、架構方式幾乎是相剋的。小說的內含是人物、動作、場景,以散文的方式舖陳。當我受到某種當前的經驗或是特別的回憶感動,我總是努力把這種感動在心裏或在紙上記下來,假以時日,以人物與情節出之。也有的時候,這種感動也因時間而淡化了,隱沒了,像晨霧一樣,消逝得令人悵惘。而詩──特別是愛倫坡揭櫫的短詩──的創作,有當即的、盡情的愉悅。藏不住話的性格,在詩的領域裏是藏不住意象與節奏,是何等華麗的沒遮攔。於是,阮籍夜中不能寐,李白醉起言志,都是寫小說者享受不到的「不亦快哉」。即使是如華茲華斯所言,從沈靜中索回味,那短短的十幾行表現的無限經驗,也令伏案勞形的小說作者羡煞。反之,也有博觀廣識的詩人,希冀小說涵蓋的浩渺的人物、起落的高潮。
會互相羡慕,互相憐才的詩人與小說家,該是對人物與意象都具有強烈的愛。只是,對人物的愛更強烈,造就小說家;對意象的愛更強烈,則造就詩人。兩者都是裹脅了指揮文字的異稟,企圖表達無限的經驗。在我的理想中,一個完全的小說家應是自願讓賢的詩人,完全的詩人應是有所不為的小說家。我所偏愛的小說家,多屬詩情洋溢,賦詩有能,像寫包法利夫人的福樓拜,寫紅樓夢的曹雪芹,寫往事追憶錄的普魯斯特,寫羅麗泰的納布可夫。至於狄更斯、左拉、杜斯妥也夫斯基之輩,固然是巨匠,然而作品詩意欠缺,讀來像不懂釀情調、獻殷勤的戀人。同樣的,照我的敝見,雪萊、海涅、華茲華斯固屬大詩人,但不足以獲我欽崇。只有能寫出「少年維特之煩惱」、「愛力」、「威廉.麥斯特」的歌德,寫出「瑪泰爾手記」的里爾克,才是我在心中的頂禮膜拜詩人。
作為充分信任小說功能的小說作者,我讀詩尋求兩件未見於小說的事物。在形式上,我喜歡大膽創作的語言。詩所實驗成功的新語言,好比純粹科學研究者發現新定理,成為應用科學研究者的憑依與滋養。杜甫、余光中、藍波、波特萊爾的語言都啟發過我。至於在內容上,我要求能從詩中讀到小說難以表現的幽微經驗。從這個觀點看,我鍾情主靈視的里爾克、梵樂希,不羡寫生活的羅中、艾略特。
反正,寫小說的和寫詩的,很難求得共識。一個是機槍手,以文字的「掃射」掠取經驗;一個是狙擊手,以文字的「點放」掠取經驗;兩者各有所長,各有所得,戴著習性的眼睛觀物,能不偏頗?只有在散文這個文類上,勉強可以公平競技,略見長短;也只有歌德這樣的雄才,方能兼擅長這兩種對立的文類。如今,無孔不入的電子傳播媒介威脅著文學,小說與詩不必彼此攻城掠地,最要緊的,倒是如何在電影這個綜合藝術之外,開拓超越視覺意象的靈視領域。
文章出處:現代詩復刊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