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榮(以下簡稱李):回去看年輕時候讀情詩的經驗,彷彿在敲碎青春的頁岩,密藏的心事皆已遺忘,只能辨認一句句漶散的詩句,零碎的剝落間只能依稀記得一些名字,席幕容、敻虹、陳秀喜、鄭愁予、、。青少年時代喜歡的似乎以女性作家的情詩作品居多,在那樣以男性文化為主要氛圍的國、高中校園,這些與自己另一半陰性特質共鳴的作品都只能私密的藏在書包裡。現在還依稀記得像「眾弦俱寂/你是唯一的高音」這樣的句子,如果不曾學得任何寫詩的技巧,那時讀詩的狀態與姿態就是對懵懂青春一種最素樸的隱喻吧。
大學時代讀羅智成、讀楊澤、讀夏宇,親愛的R或瑪麗安,第二人稱的對話,那似乎極適合學校孤絕的知識環境,一度我也曾對著心中構築的情人形象,展開封閉的獨白。後來讀聶魯達是一個比較特別的經驗,拉丁美洲熱情而原始的文化,展現在他二十歲發表的「二十首情詩與絕望之歌」的詩集裡,生長在智利南邊的貧窮山腳下,對生長土地的謳歌以一首首欲求與追索渴切的單純情詩表現而出,這多少讓我思索自己是否曾經對自己的土地有過情人般的眷戀的問題,對我寫就此次的作品有些影響。你呢,你的讀情詩的經驗如何呢?
羅 葉(以下簡稱羅):在情詩的閱讀經驗上,我和與你有著若干重疊,我想,這方面是基於品味的雷同,另外或許也算是一種常態,因為台灣的文學創作能量並不豐沛,「公認」的好作品無非就是那幾本吧!約莫在我國二時期,買了一本〈鄭愁予詩選集〉,那應是我閱讀情詩的開始;那本集子裡的情詩其實只佔一部份,但因「你那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這一句,受到各界廣泛舉例或應用,所以你若問起有關情詩的閱讀經驗,很多人大概都會提到鄭愁予。進了建中之後,我接觸到余光中的〈蓮的聯想〉,那使我對於現代詩(不只是情詩)的旋律、韻律、意象等等,都有嶄新的體會;大學時期,讀了楊牧的〈北斗行〉、敻虹的〈敻虹詩集〉,這些算是我在本土作家方面印象較深的。
李:那麼你寫作情詩的經驗如何呢?
羅:或許可以這麼說,打從高三寫詩之初,我也算以「情詩」入門的,但對象並非異性戀人,而是比較知心的同性朋友。從這裡稍作回溯,我發現在自己生命過程中,朋友與孤獨佔據了最大部份,其次是母親,再其次才是戀人;最能夠教我感覺深刻、震憾與成長的,往往都是患難情誼、兄弟之交,而愛情在優先順位上是比較後面的。
或許正因為這樣,我有限的幾次戀愛都是以悲劇收場,到了現在,簡直不知該如何「追求」女友了。我猜,我與戀人的互動關係是有問題的,所以我較常寫些傷悲的詩,而時間是在失戀後;甚至,在脫離戀愛狀態時,我反倒可以寫出沒有特定對象的情詩,這樣的書寫恰能滿足我對愛情的需求,或說填補情感的空白。
李:對我而言,創作情詩幾乎與創作詩是同一個啟蒙的原點,我以前總以為每一個寫詩的人的第一個作品都是情詩呢。詩如果是文字形式最精鍊的一種,她似乎又在被不安的心靈寫下時,在情詩的面貌中,回到了她最原始表達情愛的功能,真是個迷人的弔詭啊。十年前左右在一個燭火昏黃的小教室,大錫茶壺盛著雞尾酒與餅乾散落在課桌椅堆齊的方桌上,夏宇偎著燈光輕聲朗誦一百餘行的「乘噴射機去」,爵士樂的情調,我在自由的文字間摸到了解放,這是我真正想要寫詩的開始。
年輕時也曾經在裸身的戀人身邊安靜的讀自己不成熟的詩句,那似乎是逝去的生命中最美的片段。詩應該要朗誦的,而情詩更是需要聲音的血肉,總是相信字是含咒的,一首情詩便是一組密法,我喜歡肉質的聲音落在戀人身上與心裡的感覺。讀詩時我不敢看對方的眼睛,從書堆中掏出詩作時也總是心裡緊張而發抖的,現在想來那樣的經驗似乎只屬於年輕的自己的。你呢,曾經在現實生活的情愛追索中對著情人朗誦你的詩作嗎?
羅:你曾經對著戀人朗誦情詩嗎?這是個有趣的問題,趣味性在於人性的害羞──一則不敢赤裸裸表達情感,二則可能自認為文筆拙鈍、音色欠佳,唸出來反倒變成了笑話。至於我個人,前面已經說過了,我的情詩幾乎都是寫在失戀後,根本來不及唸給情人聽!又因為那些詩句頗帶傷感,若在「新任女友」面前朗誦,感覺上也不太恰當,所以我從未做過這種嘗試。不過,我倒是曾經為了「追求」某人而寫下一組情詩,刊登於某一文學月刊,出書後特地買一本送她,而結果仍是沒追到啊!我想,那或許是寫得不好,而非沒有當面朗誦的緣故。
其實,關於情詩的應用,我也該算是有過經驗的,那是為一對朋友訂婚而寫──「當我們的愛情成熟結果/月下老人就依約前來收割/施展他祖傳秘方身手….」那首印製在他們的喜餅卡片上。另外,在為我妹妹設計的結婚喜帖上,我也寫下一幅對聯──「告別單身年代,邁向統一歲月」;「結束兩府分治,開創共和紀元」;橫題是「經營小愛情,建立新家庭」。那是因為舍妹嫁給某位國民黨籍立委的兒子,而我從未將選票投給該黨候選人,所以就配合著政治氣息這麼寫了。
李:有時我常會很好奇的想問女生,當收到男生寫作情詩表達愛慕之意時心裡如何想的呢?我想如果不是被視為瘋子,也總是「文藝青年」之類的評語吧,寫情詩表達情愛是異類、是一種過度彰顯的姿態,原意在減低生澀的潤滑劑反而成為令社交行為變的詭異的咒語。我總覺得我們的社會似乎不存在接受情詩的文化,那不知是不是與民族性有關呢,整體文化似乎並不很懂得如何把情詩自然的放進來,電影「郵差」中的情節我想是很難在台灣看到的。革命的詩人、人民的詩人聶魯達也是把情詩寫得好的詩人,情詩也總是他最受歡迎的作品,我們的文化也許是太嚴肅了。如果我們的文化多一些容納隱喻象徵的空間,多一些容納想像力的環境,也許更多的好情詩不會只藉著文學副刊的版面發表,而能在常民生活中流通,但這似乎與社會環境變遷有關吧,文學性的愛情關係似乎難以在緊湊迅速的現代生活中維持,朗
誦一首詩似乎總跟不上遞名片的速度、、、
羅:九O年代的愛情,確實已經受不了那麼多的隱喻象徵,如果你的情詩寫得太晦澀或太深刻,而對方又缺乏文學素養,無從欣賞這份才氣與誠意,那麼情詩還有何出路呢?正因為這是一個速食的年代,談戀愛要眼明手快,沒時間讓你從事文學練習,所以情詩的式微已是必然的。反過來看,這也是個公平的年代,談戀愛已非才子佳人的專利,不會寫情詩的,照樣可以將情人帶進KTV,唱一首流行排行榜上的情歌送給他或她,對方也會很窩心。
至於現今傳情求愛最具「誠意」的媒介,大概就是鑽石吧!不過那個太昂貴了,退而求其次,玫瑰花、巧克力、名牌香水,比起黑紙白字薄薄的情詩,似乎都更具有證明力。你原先在報社工作,應該會感覺這幾年的情人節幾乎成了「玫瑰節」,上一個情人節當天,台北市一朵玫瑰花叫價二百元,而且還供不應求!可是,你若要大家掏出二百元去買一本詩集,會有多少人理你?
這就是現今社會的消費價值觀,它影響了許多人,甚至也已經傳染給我。不騙你哦,我就曾經幹過這種事,可是送花也不見得有效啊!像我那一次就完全失靈,花朵都被她的女同事們瓜分了,難道只因為我送的是鬱金香而非玫瑰?
李:以金錢來隱喻的社會關係似乎成為消費社會裡追求情愛的主流形式,而文學在台灣一般人日常生活中扮演的功能本來就是很邊緣的,現實生活中太容易找到替代品來表達感情,如同你提到的巧克力或一朵兩百元的玫瑰,或者KTV裡別人寫好的情歌,我們表達愛情的創造力好像只能在商品的形式、價格或者歌曲演唱的情緒變化之間作選擇。當表達情愛的手段變得立即而迅速,文學的曲折的隱喻彷彿又是古老時代的殘餘,這其實是現代人的無奈。其實會買花的人就已經是在現實生活中寫詩的,畢竟一朵玫瑰就已經是社會關係的一個比喻了,只要這比喻不被替換為價目表,而且能由一朵花開始再多一些想像,也許正是情詩文化萌芽的開始呢。
羅:由於情詩已經「不實用」了,相形之下,它所蘊含的自療/治療功效反倒比較大。現今的都會男女開始出現一種說法,認為失戀者其實很浸淫於情感的挫敗,你聽那些排行榜上的流行歌曲,越是悲痛得莫名其妙的,越會大紅大賣歷久不衰,那除了讓人們發洩情苦,附帶也在教導迷情者認知、皈依、或從俗,因為愛情是個太怪的東西,有無經驗者都會被它吸引,心甘情願跳進那洪流。
大家都在尋求情的解脫與安置,目前最簡捷的工具是流行歌曲,至於乏人問津的新詩、新詩中的情詩,多少也幫讀者寫出某種心思愁緒,引發了一些共鳴,開啟了若干想像,所以我們知道這社會有鄭愁予、敻虹、乃至其它詩人的存在。然而,無論終極或根本,情詩只須觀照自我、直探內心,它其實是寫給自己看的,甚至不必是情人。
李:曾經在一本手製的詩集中寫過對象清楚、愛意濃烈的詩句,但那留在過去戀人手中的字句就像是永不復回的青春遺跡了。記憶中幾乎很少與戀人分享情詩,只是單戀、暗戀與一次次文學的沈溺與轉化,年輕時喜歡獨享那種連被愛慕對象也不知道的愛戀的甜蜜情緒,「愛你已經是屬於我的秘密了」,像晴天的草坪上空一只斷翅的風箏,落在山的背後,沒有人知道。也許一個詩人有時愛的不只是愛人,而且是正在戀愛的自己。所以我也瞭解你說的創作情詩有時只是「自療」的功能,而不管自療或自戀,在一個寫情詩幾乎很難公開宣揚的文化與社會裡,情詩彷彿都只是寫詩的人的永恆獨白與情懺。
原載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縱浪縱橫談」,一九九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