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詩寫人謂之「人物詩」,或者也可以叫它「志人詩」,就像小說中有「志人小說」一樣。
以「人物」為書寫對象,史書中的「列傳」,文學中的「傳記文學」都是重要的體裁,而在文學的各種類型中,「詩」可以寫人,「散文」可以寫人,至於「小說」,離開了「人物」小說已不成其為小說。
要把人物寫得很像,寫得生動活潑,還真不容易,尤其是寫詩。
詩寫人物,可以是歷史人物,也可以是現實人物,通常是這樣︰寫歷史人物是今人與古人的對話,使之重現,或者重新評價,也可能是詩人自我生命的投射;寫現實人物呢?或反映或批判,都代表詩人一種對人的關懷。
上至帝王卿相,下至販夫走卒,一旦被詩人取為書寫對象,實寫或虛筆,全看表現主題,是頌揚還是挖苦,全看詩人的主觀願望。從讀者角度來看,他究竟寫什麼人?怎麼寫?重點放在那裏?又為什麼要寫他?凡此種種都是我們最想知道的事。
但是,親愛的詩人,你可以不管讀者,只要你曾經仔細觀察,出於善意,誠意的聯綴珠玉,你就放心大膽的去寫。
《台灣詩學季刊》勇於開創,願意不斷探索寫詩的各種可能,在製作「人體詩」之後,來個「人物詩」,有創作有評論,誠邀詩壇同好一起來關心「寫法」問題。
文章出處:台灣詩學-21期_人物詩專輯_1997‧12月號